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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旅游税计划没变 马旅游部长宣布提前7月开始

2017-06-09 09:51:42   来源:中国—东盟传媒网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关税局宣布将向入住酒店的旅客征收旅游税后突然撤回这个宣布,旅游部长昨天声明此计划没有取消,而且会提前在7月启动。

《星洲日报》报道,关税局6日在官网上发布通告,宣布将从8月1日开征旅游税,但7日晚上却撤回有关宣布,理由是旅游税法案未获得国家元首签名御准,因此未能生效。关税局还称,确实落实日期未定。

关税局消费税主任阿末马赫当晚证实此事时说,当局还不知道这项新措施何时会落实。他会在一两周内召见酒店业者说明情况。

他解释说,尽管国会已于今年4月通过这个旅游税法案,但仍需等国家元首签署及通过宪报颁布才能生效。

马来西亚宪法阐明,所有国会通过的法案都必须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如果元首没有签名同意,有关法案会在30天后自动成为法令,唯仍需通过宪报颁布才能正式生效。根据总检察署网站,2017年旅游税法案迄今还未上宪报。

不过,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昨晚出席宴会被问及此事时却说:“没有取消,到底谁说取消的?从来没有取消。”

针对关税局的说法及撤下通告而引起的混淆,纳兹里说:“我才是旅游部长,我更有权力,我说的才是对的。国会三读通过的法令,不是说取消就取消的。”

他还说,征税日期不是从8月起,而是7月1日就开始。

根据关税局之前的宣布,从8月1日起,凡入住非星级或星级酒店的国内外游客都会被征收每晚2.5令吉至20令吉(0.8新元至6.5新元)不等的旅游税。该局还列出不同酒店应征收的旅游税:五星级酒店20令吉;四星级酒店10令吉;一、二及三星级酒店5令吉;一、二及三胡姬花级酒店2.5令吉;无级别住宿一律2.5令吉。

酒店或旅馆业者可从7月1日起向关税局注册,违例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不过,酒店及旅游相关业者都担心旅游税会造成冲击;东马砂拉越州政府也反对这项新措施。《婆罗洲邮报》报道,砂州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阿都卡林说,中央政府推行此政策前完全没有征询砂州政府意见,这已违反《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精神。

综合整理/范晓琪

(责任编辑:zhao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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