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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畅 水清 岸洁 景美 ——防城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综述

2018-07-24 11:08:47   来源:中国—东盟传媒网   

防城港市积极探索治水兴水管水新路子,全市河流治理做到建管并重、多级联动、各方共守,实现了主要河流和水体水质的稳定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持类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河畅、水清、岸洁、景美成为长效风景。20186月,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对各地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考评,经过资料查验及现场核查,防城港市以全区第4名的成绩顺利通过验收。

健全组织体系

全面夯实“河长制”基础

市、县、乡三级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市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辖区内河流分级分段落实各级河长制,在全市构建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县两级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水利、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均落实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启动“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找准江河湖库治理主要矛盾,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措施。全市共落实市级河长(含总河长)7人、县级河长(含总河长)29人、乡级河长(含总河长)221人、村级河长327人,共计584人。

完善制度体系

强化河湖规范监管

一是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编制《防城港市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等,完成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二是完善常态工作制度。市、县、乡三级均出台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制度,各县(市、区)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河长巡查、江河湖库动态监控、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河长名单公告、信息通报、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三是健全法律规章体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防城港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防城港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防城港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等,编制出台《防城港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防城港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紧扣“水清岸洁”目标

推动“河长制”提档升级

一是实施河湖管理保护综合整治。制定《市级重点水库、主要江河、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工作方案》,出台黑臭水体整治、畜禽养殖清理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整治、农村垃圾治理、内陆水域禁渔、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方案,以专项整治强力助推“河长制”总体目标有效落实。2017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水行政违法行为29件。二是开展河湖岸线生态修复。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12平方公里,完成营造林面积14.68万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45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0%以上,农药使用量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三是深入推进水体治污。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99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695座、乡镇片区垃圾处理中心6个、村级处理终端项目19个,完成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2个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四是有效推进河道垃圾清理与保洁。全市聘请21名专职管护人员,共有139名河库巡查和保洁员。

推出考核实招

解决“河长制”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是网上实时督促指导。建立“河长制”微信群,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共享。各级责任部门采用微信平台汇报、电话跟踪督导、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实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指导。二是以绩效促实效。将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组织部门将落实“河长制”工作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评价。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在全市江河湖库岸边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211块,公布河流概况、河长名单、管理目标及责任、监督举报电话和环保举报热线12369等。设立“港城河长”微信公众号,组建“河小青”青年志愿服务队,联动社会公益组织,聘请19名社会义务监督员,提升“河长制”工作的群众参与面。

(记者:林珑龙)


(责任编辑:c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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