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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男毒杀案 控方拒改控状 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2017-05-31 09:38:31   来源:中国—东盟传媒网   

段氏香(蓝衣者)与西蒂艾莎(小图)昨天在警方重重戒护下被押送法庭。


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兄长金正男遭毒杀案30日在雪邦推事庭再度过堂时,两名女被告的律师在庭上申诉当局并未依法交付验尸报告等重要文件,并要求控方修改控状。控方拒绝修改控状,但保证下次审讯前交付这些文件。

由于推事庭无权审理谋杀案,因此推事哈里山批准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的申请而将此案移交沙亚南高庭审理。

控状指25岁印度尼西亚籍女被告西蒂艾莎,以及29岁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与另四名在逃男子今年2月13日上午约9时,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候机室共谋杀害金哲(Kim Chol、即金正男护照上的名字)而抵触刑事法典谋杀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昨天也是段氏香的29岁生日。

西蒂艾莎的律师魏顺成及段氏香的律师郑宝德昨天再次在庭上再次向推事庭投诉控方没有及时交付关键文件。他们表示,控方所有呈堂文件依法都必须在开庭前14天交给辩方,但辩方此次在开庭前最后一刻才取得这些文件。

辩方律师投诉 至今仍未取得关键文件

他们表示,至今仍未取得的关键文件包括被告案发前在机场恶作剧的电眼画面,以及金正男的正式验尸报告等。

辩方曾在今年3月20至4月7日期间致函控方及警方要求取得这些文件,并在4月13日向法庭投诉。但辩方当天只获得被告的口供书。

“被告应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所有的文件必须尽早提供给辩方而不是开审前的最后一刻才交付。”依斯干达则保证将在下次审讯前交付相关文件。

段氏香其中一名代表律师纳兰星说,控状指两名被告与另四名在逃者一同犯案,却没在控状中公开这四人的身份与名字。他要求控方公开四名仍在逃者身份,或者修改控状删除这四人等内容。但依斯干达指这四名男子的身份将在审案时公开,因此没必要修改控状。

两名女被告昨天在多辆警车及多名警员押送下抵达法庭,两人与之前一样身穿防弹衣,下车后低头快速步入法庭。段氏香之前出庭时曾大声喊冤,不过她昨天与西蒂艾莎全程神色从容。

西蒂艾莎致函家人 相信自己“很快能回家”

印尼驻马大使馆顾问尤斯伦昨天在庭外向媒体念出一封西蒂艾莎几天前交给他转交家人的信。她在信中告诉父母无需担心,也无需前来马来西亚。她相信此案很快就会结束,她也很快就能回家。

“我在这里受到很多人帮助,(印尼驻马)大使馆官员和律师也常来探望我。不必担心我,我很快就能回家了。”

(责任编辑:zhao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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