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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八桂行”在南宁启动,关切广西企业商事法律服务诉求

2019-03-22 17:02:57   来源:中国—东盟传媒网   

    3月22日,由广西贸促会、广西律师协会、南宁市贸促会共同举办的“商事法律八桂行” 活动在南宁启动,“商事法律八桂行”首站——“2019海关新政及涉外商事法律培训班”同时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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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八桂行”签约启动 

   “商事法律八桂行”是广西贸促会和广西律师协会为增加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有效供给,计划于2019年在全广西开展的商事法律服务活动。围绕商事仲裁、调解、知识产权、商事认证业务、自由贸易协定、企业合规建设等内容,广西贸促会和广西律师协会将动员、组织广西贸促系统和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商事法律服务“四个一百” 活动,推动100家律师事务所面向企业开展商事法律咨询、指导和代理服务;为100家以上企业提供商事法律培训服务;走访100家以上企业,召开100场以上企业座谈会,宣传推介商事法律业务,收集整理一批企业商事法律服务诉求,并推动问题解决。

    在“2019海关新政及涉外商事法律培训班”课堂上,结合海关和检验检疫合并后的新政及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方面需求,邕州海关副关长许军和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涉外东盟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张宜思律师分别为参加培训的广西企业学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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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关新政及涉外商事法律培训班授课现场

    许军副关长在授课中表示,新海关之通关,目前已在单一窗口和行政管理成本费用方面完成了“物理融合”,但还需加强“化学融合”。他解释说:“ 海关人员在工作中习惯采用行政执法的思维方式,而检验检疫人员则强于从专业性的技术执法角度展开工作,应把行政执法与技术执法两种思维进行‘化学融合’,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优化管理项目。”许军还以榴莲、电子烟油、无人机等特殊商品在进出口中如何监管并以利益诉求定义分类为例,对HS编码的适用性进行阐释,同时分享了自己的工作经验。

    张宜思律师向学员们推介了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适宜灵活应对法律风险的临时仲裁机制。她指出,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同、投资待遇的差别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面对“一带一路”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风险,当事人在临时仲裁机制中可以约定管理仲裁事务的机构、合适的仲裁员、合同准据法、仲裁规则、仲裁地及审理地点、仲裁程序进行的语言。这项机制虽然尚未在中国全面放开,但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正越发受到重视。

    据了解,在“商事法律八桂行”的行动计划内,广西贸促系统、广西律师协会将通过开展建立商事法律合作机制、合作开展商事法律活动和共同开展商事法律课题调研和业务培训等活动,打造广西商事法律人才小高地,建立健全广西商事法律服务机制,提升广西商事法律服务水平,保障广西企业顺利开展对外贸易投资合作,促进广西外向型经济发展。


    记者/林芊芊


(责任编辑:linqian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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