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专题

新加坡拟合并电话营销和垃圾短信管制法令

2018-05-09 17:23:53   来源:中国—东盟传媒网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建议,把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内的“谢绝来电条文”与“垃圾电子信息管制法令”结合成一个新法令,以加强对公众的保护,也减少商家和公司机构对不同标准感到混淆的情况。

如果通过,新法令会纳入2014年生效的谢绝来电(Do Not Call)条文,以及2007年推出的垃圾电子信息管制法令(Spam Control Act)。该委员会认为,两者在监管电话行销和垃圾短信方面重叠,有必要简化。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已经就此展开了为期六周的公共咨询,直至6月7日结束。整合之后,消费者退订商业信息的生效期可能大幅度缩短。按照目前的谢绝来电条文,公众向谢绝来电登记处登记联络号码后,商家或机构必须在30天内停止联络这名消费者。垃圾电子信息管制法令设下的期限则是10个工作日。由于两套条例设的期限有出入,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建议,应把生效期限一致定为10个工作日。

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在发布的公共咨询书中指出,这样能减少混乱和降低机构的合规成本,消费者退订的要求也能更快生效。

除此之外,有别于发至本地电话号码的短信,多数通过即时通讯平台发出的文字信息现不受管制,主要的差异在于这些平台并未与电话号码挂钩,采用的是用户识别代号,如登录名。因此就算是已向谢绝来电登记处登记的公众,仍会继续从其他平台接获宣传短信。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希望新法令能弥补这些不足,让公众更好地管理这些信息。

根据新法令,通过面簿和微信等即时通讯平台发出大量商业短信的机构,必须给予收信者更大的控制权,包括在短信里加入退订功能和发信者的联络资料。若商家或机构违反这项条例,公众有权采取民事行动。

在执法方面,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建议,由委员会负责处理那些抵触谢绝来电条文的人。涉及的罪行包括没有检查按照谢绝来电登记记录,和掩饰发信者或来电者的来电显示。换言之,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未来能直接向违规者开罚单。该委员会指出,把所有的电话营销和垃圾短信纳入同一个法令下,这样的做法跟英国和香港采取的方式类似。

除了整合法令外,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咨询的另一范围是制定加强版的实际指导框架。每当机构对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存疑时都可向委员会质询,不过委员会给予的指导原则不等同于法律意见。根据新框架,委员会能给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见。

(责任编辑:chenhui)
  • 新闻推荐

Copyright 2006-2013 广西中传传媒有限公司 桂ICP备14000177号-1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186号桂ICP备14000177号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