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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新政策”即将实施,财税优惠力度大

2020-12-27 21:41:27   来源:中国—东盟传媒网   

(东博社记者 许俊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新《若干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记者从新《若干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若干政策》突出了财税优惠,涉及财税优惠政策过半。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若干政策》的财税优惠主要包括:一、明确对高新技术或符合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减按9%征收企业所得税;二、进一步降低企业享受政策的门槛,部分条款取消主营业收入超过50%门槛;三、部分条款不再设置梯度年限享受政策,优惠力度加大。

此外,还重点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区内的人才队伍开发建设。

据了解,新《若干政策》还有如下特点:

一是突出政策延续性。新增条款主要集中在港口物流、金融、资源要素、人力资源支持政策等方面。

二是突出借鉴推广与创新。梳理借鉴20多个省(市、自治区)近期优惠政策,包括上海等东部发达地区,以及云南、贵州等毗邻省份;创新鼓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和流通交易;实施创新用地用海审批制度;积极引进总部经济、鼓励培育上市企业等。

三是突出上位政策作用。结合发展形势变化的需要,《若干政策》的部分条款,特别是港口物流、人才激励等,明确配套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可操作性、政策落地、动态实施。

四是突出衔接现行政策。延续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3亿元的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明确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在经济区内率先复制推广等等。

2020年5月,中国国务院颁发《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拉开了帷幕。面对一系列新发展机遇,广西加快了北部湾经济区优惠政策编制进程,并于12月19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了新《若干政策》。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部分、“港口物流支持政策”部分、“金融支持政策”部分、“资源要素支持政策”部分、“人力资源支持政策”部分。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办公室副主任陈洪韬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轮政策实施后, 2025年北部湾经济区生产总值有望达到1.8~2万亿元。北部湾港集装箱完成吞吐量争取达1000万标箱,有望挤身全国沿海港口前列,国际门户港初步建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将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和区域,也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活力最强、成长性最好的发展区域之一。

(责任编辑:xujun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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