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2日,马来西亚内阁一致同意解除实行近30年的燃放烟花爆竹禁令。
马来西亚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表示,政府解除这项禁令是为了增加国家税收,同时可以管制产品安全,因为接下来无论从任何地方进口烟花爆竹都必须有执法单位发出的执照。
马来西亚在1994年禁止燃放爆竹及部分烟花,但仍批准燃放27种危险性较低的烟花。该国政府后于1995年通过“爆竹及烟花禁令”,并在隔年全面禁止任何场合及节日燃放爆竹和烟花,所有收藏、出售、购买或是燃放等行为皆属于犯法行为。
来源:联合早报、界面新闻
编辑:黄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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