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3日,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决,前总理纳吉布涉嫌篡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罪名不成立。
根据检方控状,纳吉布在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利用职权发出指示,在上述报告完成并提呈马来西亚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进行修改。
纳吉布在2022年8月23日被马来西亚联邦法院裁决七项失信、洗黑钱和滥权罪名成立,涉案金额达4200万林吉特(约合6510万元人民币),入狱服刑12年,及罚款2.1亿林吉特(约合3.255亿元人民币)。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联合早报
编辑:钟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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